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
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郭家骅、施设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黄一新为会议主持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一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国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如下:
选举黄一新、李国忠、肖玲、王全胜、施设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黄一新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施设、黄一新、潘俊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施设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王全胜、郭家骅、潘俊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全胜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潘俊、王全胜、施设为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潘俊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黄一新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祝瑞荣为公司总裁。
经公司总裁祝瑞荣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晓春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朱平、林国强、楚觉非、王芳、谯明亮、万华为公司副总裁(其中,楚觉非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梅家秀为公司总会计师。
经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黄一新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唐睿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唐睿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卞晓蕾、李梦怡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2)
卞晓蕾、李梦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关联方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郭家骅、陈浩荣、王海勇、肖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度内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业务。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决策相关事项。
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郭家骅、陈浩荣、王海勇、肖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南京鑫拓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南钢数一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南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南京鸿金宝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宝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安阳复星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柏中(任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柏中(徐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泉水务(天长)有限公司、宁波北仑船务有限公司、
宁波海江物流有限公司、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
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柏中(菏泽)水务有限公司、淮安柏环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任一时点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91.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5%。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2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13亿元。
2、2024年度,公司可根据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可以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
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 2024 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南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南钢物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任一时点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金额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授信额度(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敞口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种类、额度以及担保方式等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
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关联人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账户开展前述套期保值业务,并向其支付相应交易手续费,预计2024年度内支付交易手续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存放于中信期货的保证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任一时点余额)。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套保决策小组在规定额度范围及额度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
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郭家骅、陈浩荣、王海勇、肖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