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 号)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非公开发行 446,905,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00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
总额为 1,787,620,000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含税 28,858,133.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8,761,866.9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7,62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28,858,133.05
募集资金净额 1,758,761,866.9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591,242,907.07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00,300,286.19
减:手续费支出 6,676.03
加:利息收入 20,965,449.76
加:现金管理收益 123,362,288.99
减:现金管理 195,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16,539,736.41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6,539,736.41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211,539,736.4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3070078801400000013 3,275,940.65
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3070078801700000016 7,308,665.33
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93070078801700000075 5,955,130.43
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
合计 16,539,736.41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17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7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与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钢国贸”)、国泰君安、建行江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钢国贸系公司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
3、2018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与南钢发展、国泰君安、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钢发展系公司子公司。
4、2018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与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
炉料”)、国泰君安、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江炉料系公司子公司。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该表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投项目中工程类项目部分资金由施工方先行垫付,公司支付的部分项目工程款以应付款项方式结算,故总体实际项目建设进度大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7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 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下,2023 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由原 3 亿元调 整至 2 亿元(含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再现金管理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 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委托 金额 预计年 报告期内
序号 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万元) 产品类型 购买日 到期日 化收益 收益情况
率 (万元)
南钢 浦发银行南京 利 多 多 公 司 稳 利 保本浮动
1 发展 分行大厂支行 21JG6435 期(3 个月 12,000.00 收益型 2021-10-14 2022-01-14 3.2% 96.00
网点专属 B 款)
金江 浦发银行南京 利 多 多 公 司 稳 利 保本浮动
2 炉料 分行大厂支行 21JG6435 期(3 个月 10,000.00 收益型 2021-10-14 2022-01-14 3.2%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