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04.9 万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异议。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授予的 3,178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5、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87元/股调整为 3.57 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90 万份,同意公司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7 元/股调整
为 3.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668,120 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55.2 万份。关联监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 3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 2018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7 元
/股调整为 3.0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 60.9 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名称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元/份) 授予数量(万份) 人数(名)
1 2017 年股票期 2017-04-14 3.40 4,035 40
权激励计划
2 2018 年股票期 2018-11-22 3.87 3,178 70
权激励计划
3 2019 年股票期 2019-12-26 3.57 2,198 71
权激励计划
(三)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有效日期为 2019
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共有51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合计7,295,880股。
2、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共有 63 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合计 8,406,000
股。
3、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情况
注销事宜审 注销数量(份) 人数(名) 注销原因
议通过日期
2020-05-15 -900,000 1 刁岳川因退休而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
部分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
2020-12-04 -5,668,120 37 江其虎退休、王芳工作变动后,不再满足激励
条件。
2020-12-22 -552,000 2 郑志祥、刘红军被选举为公司监事,不再满足
激励条件。
2021-02-08 -300,000 1 刘健与公司不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不再满足
激励条件。
1 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且
2021-12-15 -609,000 4 不满足第三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
调整而辞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
4、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行权价格调整 调整前行权 调整后行权 调整原因
审议通过日期 价格(元/份) 价格(元/份)
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2019-10-11 3.87 3.57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行权
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南
2020-05-15 3.57 3.27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
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
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南
2021-05-11 3.27 3.02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
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
税);行权价格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