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已上市商业银行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最高额度由 10 亿元调整至 7 亿元(含,人民币,下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最高额度由
10 亿元调整至 7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
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就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 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446,905,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00 元。截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787,62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含税 28,858,133.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8,761,866.95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支付募投项目金额
偿还银行贷款 53,130.81 53,130.81 0.00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35,700.00 24,158.48 20,004.72
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 18,000.00 7,065.24 6,447.23
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 16,600.00 6,975.74 4,474.02
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 7,900.00 2,103.00 2,103.00
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 21,500.00 2,001.22 2,000.92
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8,500.00 4,066.47 0.00
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 16,500.00 4,128.8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6,743.62 6,743.38 0.00
合计 184,574.43 110,373.13 35,029.90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21-034)。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本次调整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 10 亿元调整至 7 亿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现金管理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应对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元) 43,620,513,500.75 47,906,285,930.71
负债总额(元) 21,689,497,145.84 23,758,482,12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776,789,408.57 23,730,253,011.75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48,491,905.18 2,565,045,752.31
(二)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维护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额度调整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额度调整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