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11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7)。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895.80万份
3、行权人数:67名
4、行权价格:3.27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
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授予时股本总
(万份)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895.80 28.19 0.203
(业务)骨干(67 人)
9、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