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 2020—08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非公开发行446,905,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0元。截至2017年9月14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787,620,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含税28,858,133.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8,761,866.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7〕0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7,620,0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28,858,133.05
募集资金净额 1,758,761,866.9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67,525,829.13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80,880,454.36
减:手续费支出 3,963.14
加:利息收入 14,900,916.62
加:理财收益 93,677,780.64
减:现金管理 650,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268,930,317.58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68,930,317.5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
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17年9月26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
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7年10月20日,本公司与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钢国贸”)、国泰君安、建行江北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
展”)之全资子公司。
3、2018年10月22日,本公司与南钢发展、国泰君安、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钢发展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2018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炉
料”)、国泰君安、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金江炉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93070078801400000013 85,009,148.75
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32050159533600000732 0
京江北新区支行
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32050159533600000753 0
贸易有限公司 京江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93070078801700000016 44,866,715.61
公司 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
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93070078801700000075 139,054,453.22
公司 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
合计 268,930,317.58
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该表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投项目中工
程类项目部分资金由施工方先行垫付,公司支付的部分项目工程款以应付款项方式结
算,故总体实际项目建设进度大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不超过 10 亿元
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2018 年 9 月 5 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
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 12 个
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金额 产品类 预计年化 报告期内
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万元) 型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收益情况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浦发银行 行利多多公司 保本浮
1 南钢发展 大厂支行 JG1002期人民币 35,000 动收益 2019-11-01 202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