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8—020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590万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4、2017年4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6月9日,公司授予的4035万份股票期权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股票期权代码分别为 0000000088、
0000000089、0000000090。
7、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24万份。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0 名,包括公司董事、中
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价格:3.40元/份
4、行权安排: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 个月后,激
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
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17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2017年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 36.16亿元。
元。 上述业绩条件均已达到,满
足行权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 2017年度,39名激励对象绩
行评分。个人层面对应的行权情况如下: 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
等级 AA A B C D 上”,满足行权条件;1名激
可行权比例 励对象不满足个人绩效考核
100% 100% 100% 0 0 行权条件。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条件,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万份进行注销处理。
综上,除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条件外,其他39名激励对
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即公司3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90万份,自2018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进行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7年4月14日
(2)行权数量:1,590万份
(3)行权人数:39名
(4)行权价格:3.40元/份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7)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股本总
(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黄一新 董事长 180 4.46 0.045
祝瑞荣 总裁,副董事长 152 3.77 0.038
姚永宽 董事、常务副总裁 86 2.13 0.022
苏斌 董事 64 1.59 0.016
钱顺江 董事 64 1.59 0.016
余长林 副总裁 64 1.59 0.016
朱平 副总裁 64 1.59 0.016
林国强 副总裁 64 1.59 0.016
常建华 副总裁 52 1.29 0.013
徐林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64 1.59 0.016
楚觉非 总工程师 24 0.59 0.006
梅家秀 总会计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