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7—065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035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40人
本次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01、002号公告)
2、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39号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40号公告)
3、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2017年4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44号公告)
4、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
—046号公告)
5、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47、048号公告)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7年6月9日,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南钢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0000000088、0000000089、0000000090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7年6月9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姓名 职务 授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前总股本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黄一新 董事长 450 11.15% 0.11%
祝瑞荣 总裁,副董事长 380 9.42% 0.10%
姚永宽 常务副总裁 215 5.33% 0.05%
钱顺江 董事 160 3.97% 0.04%
苏斌 董事 160 3.97% 0.04%
余长林 副总裁 160 3.97% 0.04%
朱平 副总裁 160 3.97% 0.04%
林国强 副总裁 160 3.97% 0.04%
常建华 副总裁 130 3.22% 0.03%
徐林 董事会秘书 160 3.97% 0.04%
梅家秀 总会计师 100 2.48%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800 44.61% 0.45%
(业务)骨干(29人)
合计40人 4035 100% 1.02%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7年4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之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