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21-008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18.32 亿元,为超过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 股),平均资产额174.78 亿元,收费总额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9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先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远达环保等上市公司,以及四联交通、渝欧股份、高速传媒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晓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峻岭能源、威诺克、德尔科技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拟定审计费用 94.50 万元,包括财务审计费用为 69.5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与 2020 年审计费用相同。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经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 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审计费用的相关条款,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合。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在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69.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 万元,共计94.5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 年4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