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 亿利 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称,2017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5 亿元,其中微煤雾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39 亿元,累计投入 7 亿元,现公司拟终止微煤雾化部分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2.83 亿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1. 公告披露,微煤雾化项目涉及武威项目、宿迁项目等 15 个子项目,其中
5 个子项目目前尚未启动,6 个子项目尚未完工。终止微煤雾化部分项目主要系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及公司战略布局优化的需要。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相关政策的发布时间、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受政策的具体影响及公司未实际投入的情况,详细说明公司终止项目的原因、内部讨论及决策过程;
(2)结合公司目前已有的热力业务情况,说明相关政策是否会对现有业务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3)结合募投项目进展及披露情况、相关园区建设进度、对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说明微煤雾化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项目进度是否与可行性报告、前期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一致,是否存在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披
露不及时或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4)核实并说明微煤雾化项目前期立项及论证的情况,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公司在推进项目中进行的具体工作,是否在期间履行了充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予以披露。
2. 公告披露,2018 年 4 月至今,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32.83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类列示前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的存放地点、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是否存在支付给关联方或在关联方存放资金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原因和情况;
(2)前期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否符合本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以及目前是否已全部归还;
(3)结合公司账面资金情况、营运资金需求、资产负债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4)相关资金的后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具体用途、预计使用进度、资金存放地点等,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保障措施,以确保相关资金用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3. 公告披露,微煤雾化项目累计投入 7 亿元,子项目中武威项目部分已完
工,整体完工百分比 40%,新泰项目、濉溪项目、尉氏项目、唐口项目、晋州项目完工百分比约 20%、10%、10%、80%、80%。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已投入资金的具体用途、已经形成的资产明细,并说明在终止该募投项目后对已形成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后续安排,明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4、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说明其在原募投项目立项、实施、推进和投向变更等相关事项中所做的工作,是否对原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市场前景变化风险等进行了充分审慎评估,是否履行了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5、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并说明前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以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义务的具体情况。
请你公司收到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上述《问询函》要求,公司将组织相关方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