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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5 沪市 退市昌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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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5: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600275: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 昌鱼      公告编号:2022-039 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 昌鱼;证券代码:600275

  ●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预计最后交易

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

  ●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15 个交易日

  ●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昌鱼

  3、证券代码:600275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公司股
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1016.55 万元,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452.56 万元,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68.86 万元。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公司 A 股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核。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7-53076571  010-84094197

  3、联系传真:027-53076571  010-84094197

  4、电子信箱:wuchangyu@263.net

  5、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9 号华普花园 D 座 2503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终止上市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2 年 5 月 25 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
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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