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013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阶段性的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
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曾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2023年4月起
一年内有效,目前即将到期。(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
计划投资本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815.42万元,占2023年末货币资金的75.88%,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14%。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阶段性的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利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阶段性的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短期阶段性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