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21-06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2021年初预计接受关联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向本公司提供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工程项目、风电等)的技改项目或分包工程总计不超过170,000万元。因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1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增加金额为不超过132,000万元,总计不超过302,000万元。
本次调整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所调整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预计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预计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会议应发议案和表决票 9 份,实际收回表决票 9 份。
在审议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时,5 位关联方董事:王凤蛟先生、经海林先生、杨明先生、郭效军先生、解宏松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4 位独立董事杨淑娥女士、狄小华先生、李同春先生、黄学良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
1、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的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并同时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监事会议。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
公司利益的损害。
3、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
1、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的议
案》。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
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3、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
4、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金额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劳 2021 年度原 2021 年度 2021 年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关联交易 务等进一步 关联人 预计合同总 原预计占 1-11 月实 调整金额 调整后预 调整后占
类别 划分 金额 同类业务 际合同发 计合同总 同类业务
比例(%) 生金额 金额 比例(%)
接受关联 新能源业务 中 国 华
人提供技 (含太阳能 电 集 团 总计不超过
改项目或 工程项目、风 有 限 公 170,000 77% 168,381 +132,000 302,000 91%
分包工程 电等) 司 所 属
企业
公司 2021 年初预计接受关联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向本公司提
供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工程项目、风电等)的技改项目或分包工程总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在国家提出“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力
度,提高核心业务和市场竞争力,重点在风电、光伏、综合能源以及配网等领域
投入更多市场资源,与关联方业务量增加,需增加新能源业务关联交易金额。预
计 2021 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增加金额不超过 132,000 万元,总计不超过
302,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注册资本:3,7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8,610.43 亿元、
净资产 2,641.80 亿元,2020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353.08 亿元、净利润 125.26
亿元。
2、关联关系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0.1.3 条之规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电南自的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如下:
3、关联方履约能力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
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将承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新能源技改项目或分包工程等,其中包括太阳能项目、风电项目等。定价原则是将根据市场价格参与项目竞标。结算方式为分别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产品类项目结算方式为根据购货协议结算货款,总包类项目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货款。
分包部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标的太阳能、风电项目等。定价原则为以该项目招标价为总包价,以各子项目分包价为结算依据。结算方式为根据分包协议约定预付部分工程款,以完成工程子项目为依据,分阶段支付工程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将分别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签署新能源业务销售合同、分包/转签工程协议等新建项目或技改项目合同或协议。定价原则:公司将根据市场价格参与项目竞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参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太阳能、风电等新能源业务的新建项目或技改项目建设,运用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化产品为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节能减排”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在全电力行业及相关产业积极推广公司节能、环保产品。公司将为电力行业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提供优质产品和技术手段。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3、《事前认可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