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21-00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期初未分配利润的议案》,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启置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
持有其 49%股权。因华启置业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称新收入准则),将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导致华启置业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及未分配利润 3,138,323.50 元。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合并长期股权投资 487,846,248.13 490,984,571.63 3,138,323.50
合并未分配利润 164,396,557.04 167,534,880.54 3,138,323.50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3,355,531,157.52 3,358,669,481.02 3,138,323.50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205,695,745.76 1,208,834,069.26 3,138,323.50
本次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3、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4、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