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0-68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正药业,证券代码:600267)
自2020年7月7日下午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2
号)。
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
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21日开
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
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
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