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0-73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已于7月21日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认购股份参与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外,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
7 月 22 日、7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正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已于 7 月 21 日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除实际控制人通过认购股份参与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外,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股份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27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计划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国贸集团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252,92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9%;英特药业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57,71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
2020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1号),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783,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截至2020年7月6日暨本次股份减持进展披露日,国贸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799,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9%;英特药业不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0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7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