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267 沪市 海正药业


首页 公告 600267:海正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600267:海正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0

600267:海正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0-28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3月18日、3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
3 月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就近期投资者关注的相关产品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获得法维拉韦片的《药品注册批件》仅适用于治疗成人新型或再次流行的流感。

  2、公司获得的法维拉韦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针对新适应症,目前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后续待完成一系列临床试验步骤后还需提交审评审批,临床试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取得新适应症的生产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目前,法维拉韦片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亦较小。

  (四)其他股份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27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计划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国贸集团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252,92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9%;英特药业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57,71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0 年 3 月 18 日、3 月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20%以上,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2
号)。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计盈利 8,000 万元到 10,500 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对子公司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股权重组交易以及其它非核心长期资产处置所致,影响金额总计约为 259,000 万元。扣除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19 年年度预计亏损 251,000 万元到 248,500 万元。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