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景谷林业 编号:临2010-03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12 月9
日上午9:00 在云南省景谷县威远路47 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马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 人,代表“景谷林业”股份
65,067,6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
司法律顾问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经大会审议并以现场记名
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活立木采伐权有偿转让》的议案;
为解决当前公司流动资金紧缺,探索公司自有林地经营管理改革,公司在立
足于主产业持续壮大发展经营宗旨前提下,有计划地盘活林木资产互补原料基地
建设及生产需要,解决生产流动资金需求。根据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提供调查
规划数据,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2010 年10 月19 日编号 临2010-028 号公告)对公司地处碧安
乡20 宗活立木,总采伐面积15422 亩(占公司原料林基地的3.03%),综合蓄积
量119697.4 立方米(约占公司原料林基地总蓄积量的3.3%)活立木采伐权进行
有偿转让。
同意的股份数为65,067,6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桉树造林地林木进行转让》的议案。2
为解决当前公司流动资金紧缺,探索公司自有林地经营管理改革,公司在立
足于主产业持续壮大发展经营宗旨前提下,有计划地盘活林木资产互补原料基地
建设及生产需要,解决生产流动资金需求。根据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提供调查
规划数据,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2010 年11 月6 日编号 临2010-029 号公告)对公司2007 年至
2009 年分布在永平、碧安、民乐、益智、凤山五个乡镇总面积30,903 亩(实际
造林面积)(约占公司原料林基地6.05%),综合蓄积量90868 立方米,造林总投
资13,846,763.30 元的桉树造林地林木进行有偿转让。
同意的股份数为65,067,6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刘革律师、朱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 月9 日
附件: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