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6-040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日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将公司位于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的5套住宅及6套底店予以售出。
2015年8月25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公司部分房产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事项》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临2015-021”公告)。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评估有效期为一年。在评估有效期内,上述房产没有售出。由于超过了评估有效期,公司又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以2016年7月31日为基准
日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情况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买受人:包头市允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11
成交日期:2016年9月29日
(2)买受人:燕治国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12
成交日期:2016年9月29日
(3)买受人:武建华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22
成交日期:2016年9月29日
(4)买受人:武秉毅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32
成交日期:2016年9月29日
(5)买受人:上海誉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长熙园)12-152
成交日期:2016年11月11日
(6)买受人:刘艳芳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温馨园)
36-1,36-2,36-3
成交日期:2016年11月11日
(7)买受人:许存女 、刘祥明
标的房产: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温馨园)
36-4,36-5,36-6
成交日期:2016年11月11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及评估情况
截止2016年7月31日,以上房产账面原值600.90万元,账面
净值 317.71 万元。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同
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面积(㎡) 账面价值 账面净值 评估净值 增值率% 评估单价(元/㎡)
1 12-111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58,965.79 337.25 5,231.00
2 12-11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58,965.79 337.25 5,231.00
3 12-12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66,510.47 341.60 5,283.00
4 12-13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74,200.24 346.03 5,336.00
5 12-152 145.09 307,213.00 173,575.39 766,510.47 341.60 5,283.00
6 36-1 164.88 574,019.44 296,337.61 2,137,504.32 621.31 12,964.00
7 36-2 191.46 660,138.65 340,796.68 2,482,087.44 628.32 12,964.00
8 36-3 191.46 660,138.65 340,796.68 2,482,087.44 628.32 12,964.00
9 36-4 253.01 859,560.65 443,748.30 2,952,023.38 565.25 11,667.62
10 36-5 253.01 859,560.65 443,748.30 2,952,023.38 565.25 11,667.62
11 36-6 253.01 859,560.65 443,748.30 2,952,023.38 565.25 11,667.62
合计 2,032.28 6,009,043.69 3,177,052.82 19,782,902.10 522.68 ---
2、定价情况
公司委托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以不低于评估价进行拍卖。第一次拍卖中,只成交一小部分,大部分未能成交。鉴于去年拍卖而未售出的情形,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情况,经拍卖公司建议,公司将未成交房产的起拍价下浮10%进行再次拍卖,最终以起拍价将剩余房产全部售出。
此次交易价格能够公允地反映交易日交易标的市场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3、本次出售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12-111成交金额为759,000元。
12-112成交金额为759,000元。
12-122成交金额为766,500元。
12-132成交金额为800,000元。
12-152成交金额为689,850元。
36-1,36-3,36-3成交金额为6,391,530元。
36-4,36-5,36-6成交金额为7,970,670元。
以上金额合计为18,136,550元。
2、款项支付情况
上述款项已大部分收回入账,部分款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款项回收风险。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房产为公司于 2005-2006 年间购置,一直全部对外出
租。为提高资产运营能力,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房产出售。
此次出售房产增加公司本年度收益1400万元左右,具体金额以
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房地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319号八、报备文件
1、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