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年4月20
日、 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并于2019年6月1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和《 关于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2019
年6月1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9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7,303,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3%,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3.70 元/股,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3.51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73,225.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 。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7,217,5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7%, 成交的最高价格
为 3.87 元/股,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3.67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3,924.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截至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521,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3.87 元/股,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 3.51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567,149.84 元(不含交
易费用)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