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2-09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9 月 15 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 10 破申 5
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
光电”)进行预重整,并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作为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临时管理人依法履职,有序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为顺利推动量子光电预重整程序,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拟召开量子光电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定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二、会议地点
因疫情原因,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召开。各债权人可通过电脑端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或手机端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参加会议。
临时管理人在网络系统确认债权人主体资格后,债权人方可参加本次会议。
请各位债权人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 22 时期间登陆上
述系统进行会议系统测试。未能成功进入会议系统的债权人可于工作时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临时管理人:
联系人:刘律师 联系电话:0716-4317306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0716-4317307
三、参会人员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已依法申报债权的量子光电债权人、临时管理人代表、量子光电代表、量子光电职工代表、量子光电工会代表、特邀嘉宾(如有)
四、会议主要议题
1.临时管理人作预重整工作报告;
2.临时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
3.临时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五、特别提示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以及截止2022年9月15日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直接适用作为量子光电进入重整程序后债权人会议的核查结果,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就该部分重复核查。
六、相关风险提示
1、荆州中院决定对量子光电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荆州中院最终受理量子光电重整申请,不代表量子光电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量子光电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如果荆州中院正式受理对量子光电的重整申请且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量子光电及凯乐科技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量子光电和凯乐科技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量子光电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量子光电被宣告破产,凯乐科技将失去对量子光电的控制权。
3、凯乐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凯乐科技因此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凯乐科技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凯乐科技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凯乐科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凯乐科技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凯乐科技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