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20 年,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共取得国开行复工复产专
项资金 7.55 亿元,其中 3.05 亿元已于 2021 年 2 月按时还贷。为支
持企业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广晟集团现拟为公司提供人民币不超过3 亿元的复工复产接替资金借款,年利率第一年为 3.4%,第二、三年为 3.7%,合同期限 3 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广晟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海规则》规定,广晟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洪叶荣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财务资助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 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10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晟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 1281.27 亿
元,净资产 436.59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2.57 亿元,净利
润 15.92 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广晟集团拟为本公司提供人民币不超过 3 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第一年为 3.4%,第二、三年为 3.7%(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期限3 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晟集团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年化利率第一年为3.4%,第二、三年为3.7%,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为其提供的优惠信贷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低成本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本次财务资助系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下发的贷款利率,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事先通知并将交易相关资料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同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小股东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政策及
资信优势,将获得的低成本资金信贷支持,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系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下发的优惠贷款利率,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