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4-08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江西广晟36%股权转让
给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根据资产评估价值拟定为
3,671.2188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根据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晟”或
“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赣州稀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稀土集团”或“乙方”)的股权合作,实
现双方稀土业务战略双赢,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晟有色”、“本公司”、“公司”或“甲方”)与赣州稀土集团经友好协
商,于2014年10月2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广晟有色
将所持有的江西广晟36%股权转让给赣州稀土集团。
2、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西广晟进行了资产评估,本次转让价格以其出
具的《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的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兴评报
字(2014)第0595号)以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标的公司出具的
中喜专审字[2014]第0306号《审计报告》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
后确定的,转让价格公允、合理。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广晟有色拟将
持有的江西广晟36%的股权转让给赣州稀土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671.2188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广晟有色持有江西广晟29%的股
权,赣州稀土集团持有36%的股权,江西和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20%的股权,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持有15%的股权。
3、201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
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部分股权的议案》,并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
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5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700110001827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法定代表人:黄光惠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2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赣州范围内稀土行业的投资、管理及授权范围内稀土
行业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赣州稀土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受让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底,赣州稀土集团资产371,964万元,负债223,916
万元,净资产148,048万元,净利润1,962万元,营业收入34,607万
元,负债率60.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江西广晟36%股权,产权清晰,不存
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江西广晟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江西广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1日
注册号:360727210002687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东江乡新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安钊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圆整,其中,广晟有色持有65%股权,赣
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江西和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
有其20%股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稀土氧化物的生产与销售;荧光粉、背光源等发光材
料的生产与销售;节能灯器具与配件的生产与销售;稀土发光材料和
光源器具技术的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江西广晟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西广晟合并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