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11-01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1] 951号《关于核准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的批复》。上述批复主要内容为: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公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导致合计持
有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24,760,000股股份,约占广晟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0.0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国有资产行政划转事宜的后续
进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