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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6:广汇能源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7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15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36元/股调整为6.33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由合计不超过448,113,207股调整为合计不超过450,236,966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3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本次调整方案之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1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6.36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48,113,207股(含448,113,207

股)。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6月8日,公

司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公司拟以2016

年12月31日总股本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3元(税前),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

14日,除息日为2017年6月1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6月

15日。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15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6.3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6.36元/

股-0.03元/股=6.33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根据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450,236,966股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有不足1股部分的,舍去不足1股

部分后取整)。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数量。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