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7-02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购股权事项概述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于2016年12月20
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荣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恩公司”)签署《买卖协议》,出资194,180,000港元收购荣恩公司持有的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影视”)776,088,506股股权(占天马影视总股本的29.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1日披露的《鑫科材料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0)和《鑫科材料关于收购香港上市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
二、终止收购股权事项的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
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收购天马影视
776,088,506股股份(占天马影视总股本的29.90%),并同意公司与荣恩公司签订
《补充协议》。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未能完成本次收购交割的全部先决条件,导致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已经较《买卖协议》约定的期限逾期11天。按照交易对方荣
恩公司要求,并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谅解,公司与荣恩公司拟签订《补充协议》同意解除《买卖协议》,双方均无需对解除《买卖协议》的行为承担任何后续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的终止不存在遗留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