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15—08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和收购、兼
并或出售资产单笔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内,一年内连续计算总金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净资产 10%的交易由董事长审批和签署。 公司此次
出售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298,股票简称: 中
电鑫龙)股份未超过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累计出售中电鑫龙股票 1,700,030 股,出售股数占其总股本的 0.27%。本
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中电鑫龙股票 4,237,166 股,占其总股本的 0.67%。
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股票减持可获得投资收益约 3,301 万元,具体金额以
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