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4 年 1 月 29 日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会议议案
议案目录
序号 议案名称 页码
议案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王剑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会议议案
议案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王剑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韦毅兰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韦毅兰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韦毅兰女士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经公司股东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3.02%股份,其提名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规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王剑女士简历
王剑,女,1982 年 1 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
任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报表会计、中级管理师、融资主管,审计部副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会议议案
截至目前,王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剑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担任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职务,除上述情形外,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 1月 12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