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0-4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 2018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对股份回购的有关修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回购
的规定。鉴于有关法律政策变化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4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为将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回购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63 元/
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4,794,816 股,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 3,475,107,147 股)的 1.8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3 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之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中恒集团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中恒集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3,475,107,14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8,506,428.82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5 月 20 日,除权(息)日为 5 月 21 日。截至
目前,公司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69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之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自除权除息日 2019 年 5月 21 日起,
回购价格上限由 4.69 元/股调整为 4.63 元/股。
6.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34)。
(二)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
回购公司股份 49,898,443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3,475,107,147 股)的
1.44%,回购最高价格 3.2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72 元/股,回购均价 3.0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50,178,960.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中恒集团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 买卖时间 买卖 买卖数量 当前持股数 原因
名称 性质 方式 (股)
1.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投集团”)基于对中恒集团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
划自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
广 西 投 2018年7月 二级市场增持中恒集团股份,增持股份数量
资 集 团 控股 27 日 至 买入 152,576,004 903,899,009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本次增持计划未设
有 限 公 股东 2020年4月 定价格区间。
司 9 日 2.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
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不高于总股本的
4.38%。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2019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中恒集
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中恒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
2019年6月 买入 11,200 江亚东先生是在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江亚东 董事 0 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的董
2019年6月 卖出 11,200 事,其在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后,未买卖中恒
集团股份。
2019年1月 买入 1,000 林益飞先生是在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林益飞 董事 至 3 月 0 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的董
2019年1月 卖出 1,500 事,其在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后,未买卖中恒
至 3 月 集团股份。
财务 2019 年 10 买入 216,500 易万伟先生是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易万伟 负责 月至 12 月 0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被聘任的财
人 2019 年 10 卖出 216,500 务负责人,其在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