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3-045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及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利,但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
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股
东权利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征集人应当编制披露征集公告和相关征
集文件,并按规定披露征集进展情况和结果,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遭
受损失的,征集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有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经董事会审 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
议通过形成预案,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表决。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
监事候选人由现任监事会在充分考虑有 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经监事会审 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议通过形成预案,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
表决。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
提名董事、监事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或监事由公司职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中须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同时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基本情 生。
况。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 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中须同时提供候选人的
身份证明、简历和基本情况。召集人应当在收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
……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罚,期限未满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期限尚未届满;
其他内容。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限尚未届满;
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
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
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
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
(二)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为截止日。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 1 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 会议次数少于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二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 的,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议,
撤换。 就其是否勤勉尽责作出决议并公告。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
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提议召
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章程第一百零二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相
关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
定解除其职务;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章程第
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
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
解除其职务,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
者应当被解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