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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0 沪市 南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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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南纺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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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0      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
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15.7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
审计收费总额 2.43 亿元,涉及行业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 年 12 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责任项下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狄香雨,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亚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 近三年复核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审计工作量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与 2021
年度审计收费相同,2023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3 年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相关单位部门审批意见

  2023 年 5 月 4 日,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截至 2022 年,大信已为公司提供了 11 年审计服务。考虑到大信前期审计质量较好,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2023 年年报预审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征得相关单位部门同意意见后,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数据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审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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