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业务指 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 股份或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第三十条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第三十条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诉讼。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至第四
项; 十五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 划;
……
无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
资、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
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
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放弃
权利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
计算。同类交易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
上述规定。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
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或
者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一款第(四)
项或者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可以免
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事
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
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
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
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
外。公司向前述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