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2-02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创东方富达”)持有公司股份2841.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该股份来源于认购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情况:创东方富达于 2022 年 5 月 6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创东方富达发来的《减持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创东方富达于 2022 年 5 月 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创东方富达 大宗交易 2022 年 5 月 6 日 4.54 300 0.6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
创东方富达 2841.15 6.47 2541.15 5.7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3、本次大宗交易受让方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股东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机电国有”)、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在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所取得股份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的股东提案权、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可撤销地、不设限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予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行使。2021 年 6月 29 日,创东方富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世光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东授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青海华鼎全部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不设限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予于世光行使,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或至创东方富达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止。
创东方富达本次减持后,于世光直接持股及受股东创东方富达表决权委托合计可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7.12%;于世光与夫人朱砂通过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青海华鼎股份 1801.92 万股(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4.11%),同时通过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受股东机电国有表决权
委托可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4.10%。于世光和夫人朱砂实际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合计变为 15.3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