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2-02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于 2021 年9 月27日召开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增资)的议案》,在全资子公司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重机床”)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 11,472.52 万元的基础上(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同意公司与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
称:“星火机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将持有青重机床 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星火机床,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472.52 万元,青重机床现生产基地也将搬迁至天水市。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 15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款由天水市财政支付,由于甘肃天水受疫情影响,导致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尚未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经与天水市人民政府和星火机床协商后,在原《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公司拟与星火机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宜,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
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次日,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定金人民 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10,000.00 万元(大写:壹亿元整,定金抵减股权转让款后尚需支付 9,500.00 万元),转让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协助目标公司办理目标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12 个月内以现金清理结算完毕。
2、本次补充协议的内容:
现各方同意调整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期限: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受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权转让款 1,500.00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受让方支付 4,351.00 万元,支付至全部股权转让
款的 51%(即 5,851.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的
49%股权转让款 5,621.52 万元。
各方同意调整股权交割条件:转让方收到 51%的股权转让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协助目标公司办理目标股权过户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更换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受让方要求更换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方需配合做出相应的决定、决议;移交目标公司的所有公司印章印鉴及目标公司控制权。
三、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本补充协议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加快青重机床的搬迁工作。公司将继续督促协议对方及时履行约定义务,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