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4-05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承包工程合同,合同价款金额为:人民
币39942万元。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63天。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延迟履行期间
发生的不可抗力;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因不可抗力解除合
同。
近期,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东大”)与青
海格尔木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青海格尔木工业园中
小企业创业基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承包工程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青海格尔木工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工程
2、工程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工业园
3、工程建设规模:192759平方米
二、承包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工程造价编制、施工、
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15日,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763天。
四、合同价款:人民币39942万元。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
因为合同的履行对对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
3、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
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
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