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临2018-068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于2018年1月30日同银码正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码正达”)、北京君言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言汇金”,“银码正达”和“君言汇金”合称为“业绩承诺转让方”)、北京亿美和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美和信”,“银码正达”、“君言汇金”和“亿美和信”合称为“业绩承诺方”)以及其他非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关于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临2018-010)。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已于2018年6月20日过户至上海钰昌名下,现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上海钰昌与业绩承诺方拟就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中涉及上海钰昌向业绩承诺转让方支付股份价款的相关安排做调整,上海钰昌与业绩承诺方拟签署《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签署《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本次签署《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将支付股份转让款时间节点调整为:上海钰昌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股权转让款44,277.0406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业绩承诺转让方,其中应支付给银码正达29,360.5376万元、应支付给君言汇金14,916.5030万元。
2、各方一致同意将业绩承诺转让方承诺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金额及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1)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以合计不低于5,8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购入3,846万元、君言汇金应购入1,954万元。
(2)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累计不低于14,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累计购入9,615万元、君言汇金应累计购入4,885万元。
3、各方一致同意将确保上述增持股份锁定承诺切实履行的方式调整为:业绩承诺转让方将增持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上海钰昌或上海钰昌指定的主体,在达到解锁条件后,由上海钰昌或上海钰昌指定的主体解除股票质押并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解锁。具体方式由上海钰昌或上海钰昌指定的主体、业绩承诺转让方另行签署股票质押协议约定。
4、鉴于支付对价款进度的调整,各方一致确认同意,将业绩承诺方在《股份转让协议》的股份质押义务调整为:在上海钰昌或其指定的主体及时配合业绩承诺方签署《股份质押协议》及准备股份质押相关申请材料的前提下,业绩承诺方同意在上海钰昌向其付清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业绩承诺方届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份全部质押(出质)给上海钰昌或上海钰昌指定的主体。具体质押(出质)事宜以业绩承诺方与上海钰昌另行签署的《股份质押协议》的约定为准。
因《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调整的条款不涉及和不影响非业绩承诺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无需获得非业绩承诺方的同意。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