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16-009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元到1000万元,且2015年末净资产为正。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了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89.99万元。
(二)每股收益:-1.21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在2015年6-7月资本市场动荡较为剧烈期间,控股股东三盛宏业为表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以及稳定股价的决心,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三盛宏业参股的佛山仕景铭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佛山三盛兰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三盛兰亭”)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托管期限为一年,佛山三盛兰亭每月支付托管费用350万元;托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佛山三盛兰亭另行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前期托管策划费用700万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将该托管事项计入2015年度损益24,500,000元。
2、非关联方宁波翔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海燃料”)根据2014年4月23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铭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铭邦贸易”)订立的《船舶油料供应协议》向公司所经营船舶供应燃油,截至2015年9月1日,铭邦贸易应向翔海燃料支付油料款合计人民币28,940,195元。经过协商,双方签署《债权免除协议》,约定由铭邦贸易在2015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前述应付油料款中的18,000,000元,翔海燃料自收到铭邦贸易该笔款项当日,免除铭邦贸易剩余应付油料款人民币10,940,195元的支付义务。本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翔海燃料在收到铭邦贸易的油料款后,已出具函件同意免除铭邦贸易剩余应付油料款人民币10,940,195元的支付义务。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将该债务豁免事项计入2015年度损益。
四、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同时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经审计后确认公司2015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并且年末净资产为正,公司将按照规定在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若经审计后确认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按照规定在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