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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9:云南城投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公告日期:2018-10-27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云南城投
股票代码:60023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六号高新招商大厦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环湖东路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办公区

                签署日期:2018年10月26日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城投集团”),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城投集团对云南城投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不以终止云南城投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为城投集团向云南城投除城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智资本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80,284,3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要约收购的价格为5.20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前,城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智资本持有云南城投592,479,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90%。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城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智资本将最多持有云南城投672,764,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1.90%。本次要约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7日、2018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经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相应股东合法持有或有权处置的成都环球世纪会展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方案,同时同意城投集团以持有成都环球世纪会展旅游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参与云南城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城投集团仍为云南城投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云南城投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云南省国资委批复,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实施。

  5、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及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股份的计划。

  6、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城投集团已履行目前阶段的必要程序,该等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批复,取得备案后实施本次要约收购,提醒投资者关注。

  同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城投集团已于2018年10月24日前将83,495,719.84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最高金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南城投

  股票代码:600239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云南城投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1,605,686,909                  100.00

        总股本                  1,605,686,909                  100.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六号高新招商大厦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环湖东路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办公区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8年10月12日,城投集团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集团公司拟部分要约收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城投集团本次部分要约收购正在履行相关国资程序,尚须取得云南省国资委备案批复。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城投集团对云南城投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不以终止云南城投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城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智资本将最多持有云南城投41.90%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不会致使云南城投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详见本报告书摘要之“第三节要约收购目的”之“三、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

A股人民币普通股          5.20            80,284,346            5.00%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5.20元/股,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80,284,346股时,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80,284,346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80,284,346股÷要约期间所
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个余下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若云南城投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正式公告之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将进行相应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价。七、要约收购资金的相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5.20元/股,因此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417,478,599.20元。

  城投集团按照《收购办法》的相关要求,已于2018年10月24日前将83,495,719.84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最高金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城投集团自有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八、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6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60个自然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罗青、陈佳、秦超、吴将君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严家地融城优郡B5栋3层

  负责人:伍志旭

  电话:0871-63172192

  传真:0871-63172192

  联系人:李泽春、蒋路军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于2018年10月26日签署。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摘要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云南城投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云南城投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履行必要程序,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要约收购为城投集团向云南城投除城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智资本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目的旨在提高城投集团对云南城投的持股比例。城投集团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云南城投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城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智资本将最多持有云南城投41.90%的股份,不会致使云南城投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2特别提示....................................................................................................................... 3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5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5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5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