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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6 沪市 桂冠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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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桂冠电力: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3-03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协议期限由原来的“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变
      更为“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在该续签的《金
      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在大唐财务公司日最高存、
      贷款余额从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授信、资
金统一结算等服务,协议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该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日
最高存、贷款余额均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

  由于协议即将到期,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大唐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的协议期限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9 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大唐
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贷款余额从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超过100 亿元人民币。除上述期限变化外,本次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无其他变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由于大唐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为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为关联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 8 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2、我们认为大唐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符合并优于监管部门的风险控制要求;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20年以来为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 2020 年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 3 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将于 2023 年 11 月到期。本次与大唐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以下优势:一是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享受活期存款的便利和协定存款的计息标准(目前人行协定存
款基准利率 1.15%),高于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水平(目前为 0.30%);二是财务公司积极满足公司在资金管理和融资方面的需求;三是财务公司通过定期发送《资金管理简报》、《金融通讯》等材料,及时传导宏观政策信息,提出资金管理建议。

  上述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同意将《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原《金融服务协议》,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有效期间,公司可以在大唐财务公司日最高存、贷款余额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年平均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类型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在大唐财  大唐财  年平均日存款余额  年平均日存款余额

 务公司存  务公司  最高不超过70亿元  最高不超过 34.35    未发生差异

  款                  人民币          亿元人民币

 在大唐财  大唐财  最高不超过70亿元  最高不超过 69.45

 务公司贷  务公司      人民币          亿元人民币        未发生差异

  款

  (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本次预计交易金额

在大唐财务公司存款          大唐财务公司    年平均日存款余额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

    在大唐财务公司贷款          大唐财务公司    最高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大唐财务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16 日。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

        股东结构:现有股东单位8家,股东的名称及股比如下: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73.5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6.95%;湖南华银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1.99%,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3.05%;剩余4.5%

    为大唐集团公司下属4家分子公司持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13 层 1301、14 层 1401

        法定代表人:陶云鹏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

    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2022 年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关联方名称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大唐财务公司    5,093,927.21  897,992.54      131,325.68        90,438.26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名称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大唐财务公司    4,706,252.94    858,134.71        62,418.84        42,538.56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财务公司 73.51%股权,因此大唐财务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公司的关系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一)基本服务业务

  1.大唐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包括吸收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存款;办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贷款;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债券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在大唐财务公司获得银保监会(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大唐财务公司同意按照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的要求或指示向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

  3.大唐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大唐财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2)在同等条件下,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在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存放的同种类存款的利率。与存款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的存款合同为准。

  (3)关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大唐财务公司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类
别、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定价。在同等条件下,贷款利率不高于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与贷款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4)大唐财务公司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或相似金融服务的费用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与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4.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大唐财务公司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5.大唐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原来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大唐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且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给予大唐财务公司指示,要求通过大唐财务公司进行;

  2.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

  3.因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大唐财务公司承担。

  (三)综合授信业务

  1.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大唐财务公司可以定期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


  2.大唐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按大唐财务公司贷款审批手续办理用款、提款手续;

  3.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在大唐财务公司的综合授信之下,根据存贷比要求,大唐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结算量及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给予满足。

  (四)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大唐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委托提供发行交易所债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财务顾问服务。大唐财务公司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对公司的债券发行提供承销商遴选建议和发行方案意见等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五)咨询与培训服务

  大唐财务公司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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