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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5 沪市 民丰特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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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民丰特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民丰特纸:民丰特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3-01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该分红比例是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4,770,537.73 元。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1,3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3,513,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81%。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 15,402,838.1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4,770,537.7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513,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2 年,造纸行业市场需求萎缩而成本持续上涨,行业景气度有所下行,
纸企经营业绩下降;同时环保政策进一步升级,龙头企业依托技术、产能及资金等优势,市场地位愈发稳固。在国内市场需求不振与原材料价格高企的背景下,各纸种价格走势不一,行业内企业经营普遍承压;随着政策转变,国内市场需求有望回暖,但其对纸价的修复作用有待关注。2022 年,纸浆、煤炭及化工品等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明显侵蚀纸企利润;未来,随着海外浆厂供应放量,木浆价格或有望回调,有助于缓解纸企的成本压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发产业链延伸业务,扩展发展空间。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总收入    1,671,495,828.54 1,525,938,566.48 1,353,306,94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402,838.12    58,311,863.28    48,548,596.5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406,435,411.06 1,397,358,141.38 1,344,329,209.07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188,004,469.67    96,243,486.33    132,323,926.38
 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2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1.9 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2 年以来,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面临挑战,加之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的经营及风险管理均面临一定压力。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保障公司稳健运行、纸机技改升级以及转型升级需要,需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水平。因
此,公司 2022 年度拟合计分派现金股利 3,513,000.00 元(含税)。占本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2.81%。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第五条规定:“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述规定。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3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81%,低于 30%。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公司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
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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