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8-00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红雯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骆斌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3,865,027.85元(母公司),加上前期公司未分配利润1,801,993.73元,公司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667,021.58元。
本年度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351,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派发3,513,000元。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8-007公告,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8-008公告,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17年度报酬的议
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17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17年度的
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
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该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受聘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在公司2012年度推行内控制度以来,该所也受聘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内容,此议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卢卫伟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提名并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杨毅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曹继华 王红雯 杨毅 陶霓 郑伟明
提名委员会 王红雯 曹继华 郑梦樵 骆斌 陶霓
审计委员会 骆斌 王红雯 郑梦樵 曹继华 陶毅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梦樵 曹继华 骆斌 王红雯 林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14:00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见
公司临2018-009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