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工商相关政策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所涉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详情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 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以自有资金对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 划;以自有资金对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
目、文艺演出项目、电影院线、书刊出版策 目、文艺演出项目、电影院线、书刊出版策
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信息咨 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信息咨
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 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娱乐软件技术开发 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娱乐软件技术开发
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 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
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 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酒;进出口:自营 土特产品(不含食品)、酒;进出口: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
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 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
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 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仅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活动)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 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
划;以自有资金对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 划;以自有资金对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
目、文艺演出项目、电影院线、书刊出版策 目、文艺演出项目、电影院线、书刊出版策
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信息咨 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信息咨
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 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娱乐软件技术开发 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娱乐软件技术开发
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 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 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酒;进出口:自营 土特产品(不含食品)、酒;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 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 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仅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活动)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实行累积投票制。 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应当采用 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具体遵照《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
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执行。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具体遵照《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执行。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
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
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
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东大会审议。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2 名),监事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2 名),监事
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 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
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 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 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 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2/5。监事会中的职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2/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 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订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计划,并 论证,制订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