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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新: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实际情况及整体审计需要综合考量后而确定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喜所、德皓所分别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0月,德皓所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1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德皓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德皓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德皓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2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丽婷,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3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春玉,200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
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名    期      类型

 1  陈 2022 年 3 月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勇    10 日      措施      会上海专员办            年报审计项目

 2  陈 2022 年 4 月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
    勇    15 日      措施      会广东监管局          0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德皓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结合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2024 年度德皓所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合计12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一致。

    二、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自2019年起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主要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及2024
年度实际情况及整体审计需要综合考量后而确定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喜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况。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喜所、德皓所分别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会议,通
过对德皓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德皓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费用与上年度一致。并将上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皓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判断,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