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12--045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已
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在
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7 人,董事
王伟东先生委托董事李同玉先生、独立董事田旺林先生委托独立董事
张朝元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同玉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对河北承德宽城唐杖子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债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申字第 1030 号民
事裁定书(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司对河北承德宽城唐杖子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无法收回的 2,950 万元债权进行核销。因公司已对该部分
债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本次核销对 2012 年损益不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决定对购买时间较长,毁损比较严重的固定资产(购置于
1998 年,账面原值 380.67 万元,已计提折旧 164.77 万元,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 215.9 万元,现账面价值为零)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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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
鉴于珠海市金正科技有限公司(原珠海市鑫安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正科技”)对本公司拥有 1,500 万元债权,而本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光学”)对山
西晨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博”)拥有 1,500 万元债
权,为理顺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强化资产管理, 本公司、金正光
学和金正科技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金正科技对
晨博拥有 1,500 万元债权,对本公司不再拥有债权;金正光学对本公
司拥有 1,500 万元债权,不再对晨博拥有债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