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 3029 弄 18 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炎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