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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039: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沧州大化:039: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39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高健、车成刚、独立董事霍巧红、李长青、宋乐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会主席郭新超、监事平殿雷、赵爱兵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修订)》。

    5、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 规 则 》 部 分 条 款 进 行 了 修 订 ,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修订)》。

    6、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
事 规 则 》 部 分 条 款 进 行 了 修 订 ,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修订)》。

    7、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 规 则 》 部 分 条 款 进 行 了 修 订 ,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修订)》。

    8、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工作需要,聘任张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个人简历、任职资格以及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表决程序规范、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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