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0-47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 20 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1,077,0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39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华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陈洪波、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
文昊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晓婧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1,077,084 1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八届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谢华生 190,554,685 99.7266 是
2.02 陈洪波 190,553,185 99.7258 是
2.03 钱友京 190,553,185 99.7258 是
2.04 刘增 190,553,185 99.7258 是
2、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霍巧红 190,554,685 99.7266 是
3.02 李长青 190,553,185 99.7258 是
3.03 宋乐 190,553,185 99.7258 是
3、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杜森肴 190,554,685 99.7266 是
4.02 平殿雷 190,553,185 99.7258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2.01 谢华生 87,261 14.3130
2.02 陈洪波 85,761 14.0670
2.03 钱友京 85,761 14.0670
2.04 刘增 85,761 14.0670
3.01 霍巧红 87,261 14.3130
3.02 李长青 85,761 14.0670
3.03 宋乐 85,761 14.0670
4.01 杜森肴 87,261 14.3130
4.02 平殿雷 85,761 14.067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第二、三、四项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卓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