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2-8 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公告收购报告
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接到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449 号《关于核准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公告沧州
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现将批复的主要
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公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控制沧州大化股份有限
公司 145,014,223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55.9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前,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在《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沧州大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调整进展情况的公告》(2011-23 号)中披露了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
复》(国资产权[2011]1336 号)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两个批复,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就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调整已取得所有必需的审批,中国化工农
化总公司成为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农
化总公司收购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及《关于中国化工农化总
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