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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天化:关于签署参股煤矿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21

证券简称:赤天化 证券代码:600227 编号:临2010-32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参股煤矿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2010 年 8 月 20 日,我公司与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林东煤业”)、贵州桐梓县娄山能源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能发中
    心”)就合资设立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槐子煤矿(暂定名,以
    下简称“槐子煤矿”)签订了《合资设立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槐子煤矿框架性协议书》,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槐子煤矿概况
    槐子煤矿地处贵州省桐梓县黔北矿区桐梓区南部,位于桐梓县城西
    北,行政区划属桐梓县九坝镇管辖,规划产能60 万吨/年。2006 年经国
    家发改委《关于贵州省黔北矿区桐梓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文件纳入可开
    采煤矿规划,是贵州省65 个省重点煤矿项目之一。
    经勘探表明,在已批准槐子煤矿矿权范围内,煤炭资源总量为5280
    万吨,其中工业资源储量为3970 万吨,可采储量为3300 万吨,矿井设
    计生产能力为60 万吨/年,服务年限40 年。
    二、框架性协议主要内容
    1、拟设立公司名称
    拟设立公司名称为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槐子煤矿。(公司
    最终名称以工商机关名称预核准为准)。
    2、拟设立公司经营范围
    槐子煤矿经营范围拟为煤炭生产经营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其他经营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目。
    3、拟设立公司企业性质
    槐子煤矿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按其出资额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拟设立公司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槐子煤矿总投资人民币(下同)4.4 亿元,注册资本1.32 亿元。各
    出资人具体出资如下(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分三次缴纳):
    出资人 出资额 占股比例
    林东煤业 6,336 万元 48%
    赤天化 6,204 万元 47%
    能发中心 660 万元 5%
    总计 13,200 万元 100%
    以上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各方最终出资比例以验资报告为准。
    5、拟设立公司项目资金筹措
    槐子煤矿总投资30%的项目资本金由各方股东的出资投入,其余70%
    的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投入。
    6、拟设立公司项目贷款
    拟设立公司项目贷款拟向银行贷款部分,在成立后,以其采矿权向
    银行质押贷款,如尚不能满足贷款需要,投资各方按投资比例提供银行
    认可的其他资产进行担保。
    7、拟设立公司项目建设周期
    槐子煤矿建设周期为31 个月。
    8、槐子煤矿的相关权证办理
    槐子煤矿开业所需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
    全许可证”等将由林东煤业负责办理,本公司和能发中心积极协助。
    9、拟设立公司的筹备3
    本框架协议书签订后,各方在原槐子煤矿项目筹备组基础上成立“槐
    子煤矿筹备组”,负责筹备、申报公司设立及清理公司成立前资产等事项,
    直至槐子煤矿注册成立、组织机构建立。
    筹备组将在2010 年内完成槐子煤矿的工商注册工作。
    10、拟设立公司治理结构
    槐子煤矿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林东煤业推举3 人,本公司推举
    3 人,能发中心推举1 人。董事长由林东煤业推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
    长由本公司推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本公司和能发中心各1 人,公司职工
    监事1 人,监事会主席由本公司推举的监事担任。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由林东煤
    业委派的人员担任,财务总监、经营副总经理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
    都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11、特别约定条款
    协议同时规定,槐子煤矿的全部产煤优先供应给本公司煤化工项目,
    销售价格以当地、当时市场坑口价计价。
    在条件合适与具体实施时,本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参股煤矿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署参股煤矿框架性协议,将促进本公司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的
    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公司煤化工上游产业链,对保证本公司煤化工项
    目煤炭供应具有积极意义。
    四、风险提示
    我公司本次与林东煤业、能发中心签订《框架性协议》,是各方合作
    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各方按框架性协议进行落实、4
    实施直至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防范。
    五、备查文件
    《合资设立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槐子煤矿框架性协议
    书》。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