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卓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9 月 18 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谷艳秋女士、昝英男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谷艳秋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职务;昝英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的职务。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相关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房玮女士、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房玮女士个人简历详见如下:
女,1980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主持工作)。
刘志成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如下:
男,1986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历任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监,现任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主持工作)、兼任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
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房玮女士、刘志成先生个人履历等背景资料,房玮女士、刘志成先生均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我们同意《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